关于抚养费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检索报告
检材来源:无讼案例
一、以“案由:抚养费纠纷”、“诉讼时效”、“法院层级:最高人民法院”为检索关键词
【检索结果】
共检索到案例0篇。
二、以“案由:抚养费纠纷”、“诉讼时效”、“地域:山东省”、“法院层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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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检索到案例0篇。
三、以“案由:抚养费纠纷”、“诉讼时效”、“地域:山东省”、“法院: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索结果】
共检索到案例2篇。
【相关案例摘要】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鲁14民终1573号
关于第一个焦点,抚养未成年人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并且上诉人马某2与被上诉人之母戴某虽然于2013年4月协议离婚,该协议约定抚养费给付至马某1十八周岁止。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之规定,被上诉人马某1在十八周岁期间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并不超过诉讼时效。上诉人的该项上诉请求并不成立。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鲁14民终470号
关于第二个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项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并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尉某2应当补齐诉讼之前的抚养费。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物权请求权】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物权法第34条规定了返还财产请求权这一物权请求权。如前所述,一般而言,物权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故返还财产请求权应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登记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只要登记簿上仍然显示动产的权属状况,就会排除向不特定第三人呈现权利不存在状态的可能性,与占有人进行交易的第三人此时也没有信赖利益的保护问题,不会影响后续交易秩序的稳定,因此,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P1296】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尽管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权带有浓重的财产内容,但由于其主要体现身份利益请求权,关涉人的生存,义务人若不支付上述费用将使权利人的生活没有保障,影响公序良俗,故对该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以保护生存权这一基本人权。P1296-1297】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1.确认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2.基于共有关系产生的分割共有财产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3.请求撤销合同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4.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P1297-129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
定》(法释〔2008〕11号)第1条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债权请求权进行了规定,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4〕2号)第19条也对出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了规定,同时规定返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即:“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P1297】
【民法上的权利以其作用方式为标准,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及形成权。支配权、抗辩权、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目前通说认为,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作为诉讼时效客体的请求权为实体法意义上的请求权,而非诉讼法意义上的请求权。诉讼法上的请求权,是原告在诉讼程序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实质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在诉讼中的体现,但不能反推之,认为诉讼请求的实体权利皆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但由于产生请求权的基础权利不同,请求权的种类也不同,主要有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等。目前通说认为,债权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内容,不具支配性。若权利人长期怠于行使权利,会使法律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稳定,故债权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特殊情形除外。P1295-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