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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辉律师
执业资质:1371420**********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德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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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杨光辉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694人看过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海南长江旅业有限公司、海南凯立中部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2009)琼民再终字第1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因其不具有申请再审人主体资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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