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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血管介入手术后昏迷、死亡类案件,患方怎样选聘律师

作者:王雪医疗律师团律师时间:2024年05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50次举报


本团队近期接待的咨询案例不完全统计,脑血管(也称神经血管)介入手术引发的医疗纠纷急剧上升约占总咨询量的1/3左右。此类医疗纠纷的共同特点如下

1、患者损害后果极为严重,多为重伤残甚至植物人或死亡

2由于患者发病时自身疾病已发生脑梗塞或脑出血,自身疾病对于损害后果参与因素大,医方责任程度往往不高;

3、除死亡案件外,患者重伤残甚至植物人的,损害后果严重且复杂,涉及到的申请鉴定项目、实际损失赔偿项目、后续赔偿项目及费用纷繁复杂,难以调解结案

4、因争议涉及介入学、影像学、神经外科学、药学、重症医学植入或介入类医疗器械等极为专业的综合性医学知识,以及法学及鉴定法医学综合判断,因此案件对于律师代理水平要求极高。

 

针对如此性质的重大案件,面对看不透的众多律师,患方应当如何判断、怎样选聘呢?

第一看律师或律师团队是否有此类案件的成功案例

律师团队的诉讼经验一定是建立在一定数量的代理案件基础上的,特别是成功的经典案例否则,再好听的广告语都是空谈

第二、看咨询时律师的取证意识

医疗纠纷案件最终是否可能胜诉,其关键的因素在于医方是否存在“硬性”医疗过错。而这种过错一定在病历中有所体现,因此病历是此类案件最为关键的证据,律师一般会要求患方提供完整病历评估案件是否具有诉讼价值。

除病历外,此类案件还有一重要证据,但普通律师并不知晓,更不知道应当对此及时取证固定证据,由此丧失诉讼的主动甚至直接导致败诉,甚为可惜。

因此,患方当事人在选聘律师时律师如何指导当事人取证、固定证据,是衡量律师专业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三、看律师是否交待患方注意事项

大量当事咨询时,患者仍处于垂危状态,在医院接受抢救随后患方大概率会面临以下问题随着患者病情日益加重,医方总是口头交待患者已没有抢救价值,在医院死亡后遗体就不能拉回家等医方的这种交待往往并不以书面方式而患方真的出院时,医方往往书面表达的内容则是患方“放弃治疗、自动出院、所有果自负”。这种情况给患方带来的法律后果往往是:患者死亡后由于没有医方的死亡原因诊断也未进行尸检,导致诉讼中往往无法鉴定,从而诉讼非常艰甚至不了了之或者患者的死亡因素有患方放弃治疗的因素参与,从而直接大打减轻医方的过错责任。

诸如以上需律师提前交代和指导的事项还有其他许多。

因此,患方早期咨询时,专业律师能提前告知患方注意事项,并指导患方如何提前预测、准备、应对,以避免以后维权的被动,这样的律师才可能专业的

第四、看律师是否重视此类案件的敏感问题

此类案件有时会涉及较为敏感问题,比如“飞刀、资质、器械”等,此类问题往往隐秘不易于发现,且不属于法庭审理的范围,更不属于鉴定的范围,怎样处理这样的敏感问题,很能反映出律师的代理水平。

第五、看律师或团队咨询意见是否有依据、是否客观

医疗咨询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则是所有咨询意见必须建立在病历书面材料之上,不能无依据地随意提供咨询意见。凡未看病历或简单翻翻病历、未看影像资料,仅凭当事人口头介绍就直接给出明确咨询意见甚至不惜向当事人拍胸脯、打包票,称案件绝对能胜诉,能赢多少多少钱的,虽然这样的说法当事人听起来很过瘾,但绝对是不靠谱的!不专业分析病历资料,凭空地没有依据地判断,不仅不科学,更是不负责任的“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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