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失去房屋所有权。
如果借名人无法证实是用别人名义买房的,法院一般会将出资购房的行为认定是一般借贷行为,借名人只能要求被借名人返还购房款,而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另外,因我国采用不动产登记主义,若被借名人在借名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卖给或抵押给善意的第三人,由于其房屋登记在被借名人名下,那么借名人不能以自己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来对抗善意第三人。最终,借名人很可能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打算以他人名义买房者应综合考虑利益与风险,权衡得失。尤其在国家限购令发布后,有人因不符合购房资格而借用亲戚朋友的名义购买房产,这样的行为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您现在正有这样买房的打算,最好先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寻求帮助,规避风险,这样才能够让您在购买房屋过程中更加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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