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51000**********

  • 执业机构: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业主丢失财物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发布者: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2日|分类:消费权益 |396人看过


判断物业公司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除根据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外,还应当结合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水平、物业公司的安保能力以及有关行为的性质等予以综合考量。

  那么,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有哪些,即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物业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非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绝对安全保障义务。物业服务中的安全保障义务,应理解为是为业主创造方便安全的居住环境,以及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提供防范性服务,这种义务更多是一种警戒、防范义务,它并不能完全保证业主财产和人身权益不受损害,而只能降低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只有当物业公司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责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