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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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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跳单”,也应支付中介人报酬

发布者:郑洁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321人看过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

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
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
还需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吗?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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