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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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谚 第2期:隐瞒真相就是陈述虚伪

发布者:张颜律师|时间:2019年12月27日|分类:医疗纠纷 |1419人看过


  【法谚】隐瞒真相就是陈述虚伪(Suppressio veri,expressio falsi;Suppressio veri,suggestio falsi)。

  本条法谚的字面含义是在说当一个人明知真相却故意对他人隐瞒时,即便他没有故意欺骗他人,但他不作为的行为与故意欺骗的后果是一样的。

  一般也可以理解为,这句法谚在鼓励大家做诚实做人,不要说假话或是不说实话。

  但从法律人的角度,本条法谚的另一层含义是在肯定“不作为也是行为”这一概念。

  通俗的来说,就是在某些情况下,人们会为了自己没有做的事而受到法律的惩罚。

  【举个例子】

  翠花和富贵处对象并同居生活,某一天,富贵突然说自己爱上了一片森林,要分手去寻找自由的灵魂,翠花不乐意,一哭二闹三上吊,然并没有让富贵回心转意。

  富贵说:你我本无缘,好聚好散。

  翠花说:不,我会让你知道我们之间有多么深的羁绊

  说完翠花走到窗前,想要跳楼。

  富贵看了一眼,没说什么,继续选择离开。

  翠花薨。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改编的例子,也是典型的见死不救。现实中,法院认为富贵与翠花互为男女朋友,且同居生活,导致双方相互产生了救助义务,而富贵面对翠花跳楼却选择离开的表现,正是一种不作为行为。虽然在实践中对富贵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一定的争议,但在本案中,富贵最终对翠花的家属承担了一定民事赔偿责任。

  而在刑法中,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人,便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中的不作为犯罪。例如,母亲拒绝婴儿喂奶,造成婴儿死亡的;医院的医生,在有条件救治伤者时拒不救治,警察在看到有人陷入危险时,有能力救助不救助等均有可能构成犯罪。

  如果想进一步探讨不作为犯罪,这种犯罪还分为真正的不作为犯罪以及不真正的不作为犯罪。

  其主要区别在于,真正的不作为犯罪是没有履行明确的刑法法定义务,而不真正的不作为犯罪,则需要根据其行为导致的后果及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来评价其不作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一点心语】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与不做,只在一念之间。笔者窃以为,比起表现于外在的恶,有时候隐于内在的恶更可怕,这种恶可以是懒惰、可以是冷漠,可以是预知而放任的疏忽。这也是为何法谚将隐瞒真相与陈述虚伪相等价,为何我们的法律加之人们身上一些法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

  【参考法条】

  《刑法》第261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445条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张明楷,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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