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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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一问 第23期:什么是正当防卫?其成立条件是什么?

发布者:张颜律师|时间:2018年07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633人看过

一、定义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 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1、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违法、犯罪)。

      注意:

1)如果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对臆想的侵害者进行防卫,则属于假想防卫,可能构成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

2)防卫挑拨(故意挑起对方的侵害为“防卫” 制造借口);

3)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互殴行为)不属正当防卫(根 据情况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理)。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之时;

      3、对象条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不能针对其动物、财产、法人和无辜公民进行防卫。但针对人所指使的动物而将动物击毙的行为,实际是对人的防卫;

      4、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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