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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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问第1期: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发布者:张颜律师|时间:2018年07月04日|分类:劳动纠纷 |471人看过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产生以下几种后果:


1)一般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触发“无固定合同”模式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参考法条

Legal Articles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8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7条。


操作提示

       1)无论新招用的劳动者还是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仍打算继续留用的劳动者,都务必要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这对员工是保障,对用人单位而言更加是保障。

       2)如果员工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为不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并保留通知的证据。劳动者仍不愿意签订的,公司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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