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何嘉慧律师
主要办理案件:刑事辩护、草拟法律文书,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侵权损害赔偿、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案件。
13824843900
咨询时间:06:00-23:00 服务地区

离婚如何指定继承权

作者:何嘉慧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3次举报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如果当事人想指定某一继承遗产的,可以订立遗嘱指定由谁来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何嘉慧律师 已认证
  • 执业8年
  • 13824843900
  • 广东正德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平台积分

    1647分 (优于82.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4篇 (优于73.1%的律师)

版权所有:何嘉慧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2699 昨日访问量:5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