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某大型建筑装饰企业(以下简称 “甲公司”)承接某文旅场馆展陈装修项目,将展陈模型制作相关工作通过多层分包模式对外合作。实际施工方展览公司(以下简称 “乙公司”)完成模型制作后,跳过真实合同相对方,直接起诉甲公司,要求支付模型制作款 4678000 元。
乙公司主张其与甲公司已形成事实承揽合同关系,甲公司曾启动合同审批、同意付款,后擅自变更签约主体并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科技公司(以下简称 “丙公司”),属于错误付款,应继续向乙公司付款。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涉及多层分包、主体混同、合同被作废、款项被截留等多重疑难问题。
二、核心争议焦点
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是否成立合法有效的承揽合同关系;
甲公司是否存在 “错误付款”,能否免除已履行完毕的付款义务;
实际施工方应向谁主张工程款,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起诉总包方。
三、律师代理思路与抗辩策略
严守合同相对性,锁定真实交易主体
甲公司从未在乙公司提交的合同上盖章确认,无成立书面合同的合意。
乙公司的对接、沟通、收款均通过项目中间方完成,与甲公司无直接履约往来。
乙公司与第三方分包公司存在真实分包合同且已收取部分款项,真实相对方明确。
完整还原付款流程,证明付款合法有效
拆解项目标的,区分不同法律关系
强化举证责任规则,倒逼对方举证不能
四、法院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驳回乙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甲公司无需支付 4678000 元款项。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为终审判决,甲公司全面胜诉。
五、案件典型意义
明确承揽合同关系以合意为核心,单方盖章、流程审批不等于合同成立。
重申合同相对性原则,实际施工方不得随意跳过分包方直接起诉总包方。
确立主体变更、合同作废的司法认定规则,依据真实意思表示及书面文件认定效力。
为建筑装饰、展览展陈行业多层分包、主体替换、款项支付提供重要裁判指引。
六、律师提示
签订承揽 / 分包合同务必双方盖章确认,避免仅走流程未盖章引发争议。
项目履约、沟通、验收、付款尽量直接对接合同相对方,减少中间环节风险。
变更签约主体、作废合同必须出具书面文件并签字盖章,留存完整证据链。
工程款纠纷应向真实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盲目起诉总包方易面临败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