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骞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七级工伤成功调解

发布者:张骞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工伤赔偿 |657人看过

案件描述

南充市农民工杨某在工地上不幸受伤,根据伤情可达到工伤七级,但用人单位坚持只能以八级的伤残标准予以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七级与八级的赔偿标准差距较大,可达5万元左右。因此,杨某找到了本律师,希望能委托本律师为其代理赔偿调解,争取其利益最大化。本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杨某的伤情,初步分析伤残可达七级,但也有可能为八级,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对打利益,本律师以七级的标准语用人单位进行了3天的协商,最终促成用人单位以七级的标准予以赔偿,同事为其争取到商业保险部分的陪产份额。以下系本律师起草的双方的赔偿协议:

赔偿协议

甲方: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乙方:杨某,男,身份证号:..................22753。

乙方于2013年10月21日发生伤害事故,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住院护理费等各项费用约共计:217000元,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乙方认可本次伤害事故按照工伤七级伤残等级来处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一切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260000元。在工作期间,甲方为乙方购买了两份人寿意外伤害保险,甲方同意相应的保险金额由乙方领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次伤害赔偿的总金额为280000元(包括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260000元和人寿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

3、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一次性补助金人民币260000元;上述一次性补助金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银行:中国...银行,账号:...............5702,户名:杨某)。相应的人寿意外伤害赔偿金额理赔结束后,由保险公司汇入乙方的银行账户中;如保险理赔后,乙方获得赔偿总金额不足28万元的,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超出部分乙方予以退还。

4、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本次受伤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20%的违约金。

7、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8、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或双方代表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时间:        时间: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