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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帮带娃未尽责,掉小区坑中,谁来担责?

发布者: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1日|分类:人身损害 |446人看过


孙某某帮闺蜜李某带小孩,将小孩蔡某放在小区中任其玩耍,未加以看管,小孩掉入小区下水盖松动的化粪池中,导致蔡某头部受伤严重,花去大笔费用,李某作为蔡某法定代理人,委托王路波律师作为蔡某代理律师,蔡某为原告,将孙某某以及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按照各自的过错,判令孙某某、小区物业公司各承担30%、5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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