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在这生死边缘,张某的父亲慕名找到本所王路波律师,委托王路波律师作为其子张某二审的辩护人。王路波律师通过对案件现有证据的细致分析,发现本案存在疑点,被害人致命伤无法确定为孙某造成。王路波律师在二审中从此点入手,结合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以及结合孙某存在各种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认为虽然孙某对被害人身体其他多个部位造成伤害,但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畸重。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王路波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改判孙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