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曼琦律师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94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在淘宝购买俗名为“黄金勾”的豆角,卖家承诺吉林,顺丰发货。后原告收到了卖家从云南发的无筋豆,原告与卖家协商,是否发错货,要求退换货,卖家拒绝,并表示两者是同一品种。
原告只能自行申请退货,卖家仍然坚持是同一品种,原告只能申请淘宝客服介入,按照要求提供图片及说明,淘宝客服判定买举证有效,退还了买家的货款。
但买家(原告)认为卖家存在故意欺诈行为,无论从豆角的价格、品种、颜色、发货地均与卖家描述不一致,在此种情况下,卖家还坚称是同一品种,恶意明显。且在原告要求退款时,对原告的消息已读不回。故为维护权益,买家(原告)将卖家起诉到法院。法院认定卖家存在故意欺诈,因此支持买家(原告)要求500元惩罚赔偿的请求。
律师tips:
现在网络购物发达,不少人通过互联网购物,都存在收到的货物与描述不符合的情况,一般在卖家承认错误且肯退款退货的情况下,大多人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息事宁人。但是,大家要记住一点,要求货物符合描述是买家的权利,也是卖家的义务,如果卖家存在故意欺诈的情况,我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
像上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可以是买家所在地(收货地)法院起诉,买家在起诉前一定要整理好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对于食品是可以适用《食品安全法》,对于一般物品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在想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可以有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