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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建民律师
执业资质:1320920**********
执业机构:江苏金链子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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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叶建民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6日|分类:刑事辩护 |482人看过
强迫劳动罪江苏法院立案量刑标准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应予立案追诉。
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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