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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也有保质期,过了期限就要不回来了

发布者:侍兴兴律师|时间:2017年02月25日|分类:法律常识 |399人看过举报

在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钱是常有的事情,可是很多人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借条也有“保质期”!

  也就是说,借条过了保质期,你的借条就不受法律保护,钱可能要不回来了!

  那么什么是借条的“保质期”呢?我们先看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也就是说借款发生之后,会有两种情形会牵扯到诉讼时效问题:

  NO.1

  借条注明了具体还款时间的,从到期还款日起,两年内向债务人主张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NO.2

  借条未注明具体还款时间的,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长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那么问题来了,在NO.1情形下,如何让借条的两年诉讼时效中断并且重新起算呢?

  在这里,列举几个常见的中断诉讼时效的妙招:

  1、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2、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3、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4、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

  5、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6、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7、提起诉讼

  上述手段可帮您在诉讼时效快到期时,采取相关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变被动为主动,继而实现自己的权利。

  那么,过了两年“保质期”的借条,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

  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

  不过,大家可以通过这三种情形进行救济:

  1、债务人自愿还款;

  2、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可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有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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