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因此,在实践中,张一的行为有可能因为侵犯隐私被认定为取证手段不正当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只要实施了非法跟踪、非法窥视等行为去获取别人不愿让人知晓的秘密,不管她是否把这些东西进行公开,她实际上就已经侵权了!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如果要想让出轨方与第三者往来的短信、邮件、聊天记录被法院采信,要保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账号是谁的、消息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否则很难被法院采信。
2、保证书或悔过书
外遇曝光后,出轨方写下的悔过书或保证书等材料上如果有他们的手印,就可以被法院采信。
3、亲密照片
显示出轨方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
但注意取得方式要有合法性!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拍摄,可能侵害他人隐私。这样的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4、录音、录像
录音资料可以被法院作为婚外情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提交录音资料时要证明其是未经修改过的。
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切忌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果是偷拍,只能是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通过宾馆监控录像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03如何应对婚内出轨之签署“夫妻忠诚协议”
结语
最终,《白色月光》的结局是张鑫净身出户,而女儿抚养权归于张一。
就像剧里律师说“我办过不少离婚案,我们这行有个说法:婚姻就像瓷器,打破它很简单,但要收拾这些碎片,却很麻烦,一不小心就会扎着自己”。
确实如此,一段感情,走到结婚不容易,经营婚姻也需要智慧,面对破碎的婚姻,更需要选择正确的方式离开,切莫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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