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黄蓉律师
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13888559791
咨询时间:09:00-20:00 服务地区

以案说法 |《以家人之名》:我把你当哥哥,你却想和我生孩子 — 贺子秋与李尖尖可以结婚吗?

作者:黄蓉律师时间:2020年09月10日分类:婚姻家事浏览:871次举报

导读

   最近电视剧《以家人之名》正在热播,接连霸屏……

   该剧开篇前几集聚焦于家庭题材,用小火慢炖的方式营造出的生活烟火气,让观众感受到了真切的温暖。正如列夫·托尔斯泰所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剧情简介

   该剧讲述着三位同样缺失母爱的孩子,与两位爸爸重新组成一个温暖的家庭,一同生活的点点滴滴、细枝末节的温情小故事。在观众看腻了玛丽苏爱情题材的电视剧后,此剧令人耳目一新,赚足了观众眼球。

   然自该剧从家庭题材转身成了爱情题材,家庭和亲情的故事和探讨不断削弱后,导致豆瓣评分持续走低,被网友频频吐槽“被狗血爱情毁掉的家庭剧”、“以家人之名,行不轨之事”以及因“心疼贺子秋,抱走小哥”而弃剧等。

   一聊起小哥贺子秋,剧中子秋的角色设定着实让人心疼,父亲不要,母亲不爱,从小乖巧懂事,毕业回国创业开了李尖尖最爱的甜品店,勇敢地向李尖尖吐露心声后,最爱的李尖尖也残忍地拒绝了他。令小编印象最为深刻的剧情是,李尖尖满脸错愕与不安地对贺子秋说的那句“我把你当哥哥,你却想和我生孩子”,不由地让小编想到:在法律层面上,贺子秋能否实现与李尖尖生孩子呢?

抛开剧中二人实际没有血缘关系来讲,若贺子秋系李尖尖的哥哥(不论表哥、堂哥甚至是亲哥),两人结婚将会涉及到何种婚姻效力的问题呢?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问题已有明确的规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也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会直接导致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是指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一方当事人均可向法院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贺子秋是无法实现与李尖尖结婚生孩子的,两人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也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婚姻无效。

此外,剧中贺子秋是李尖尖爸爸李海潮收养的孩子,若贺子秋与李尖尖在同一户口本上,两人是否能结婚呢,即养子与亲女是否能结婚?

       此种情况下,贺子秋与李尖尖属于拟制血亲,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关系完全相同。因收养关系而产生的兄妹、姐弟关系就属于拟制血亲。关于拟制血亲间的通婚问题,现行法律未予以明确的规定。从立法本意看,禁止近亲结婚主要是为防止因遗传导致疾病等不利后果。
       因此,小编认为,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兄妹、姐弟不存在因血亲结婚而产生的障碍,是可以结婚的。不过,必须在解除收养关系之后,才能登记结婚。因此,剧中贺子秋可以先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再与李尖尖登记结婚。 
       随着剧情的发展,观众嗑CP的对象转移到李尖尖的爸爸李海潮与贺子秋的妈妈贺梅的身上,大呼“中年组撒糖更甜”、“贺子秋上户口的梦靠亲妈帮他实现了”等,在电视剧大结局中,李海潮与贺梅也是甜蜜地领证结婚了。

但由此迎来的问题是,贺子秋与李尖尖是否会因爸妈结婚而不能结婚呢,即再婚家庭的兄弟姐妹间可以结婚吗?

      现行法律对此亦是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小编认为是可以结婚的,探究立法本意,禁止近亲结婚是避免遗传病等后果,而再婚家庭的兄弟姐妹是不存在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不应成为禁止结婚理由。若剧中贺子秋与李尖尖要结婚,完全可通过其爸妈先离婚,然后两人结婚,最后爸妈再结婚的巧妙途径得以实现结婚之目的。


黄蓉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2年
  • 13888559791
  •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2.1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41次 (优于96.6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4次 (优于96.9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9392分 (优于99.3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17篇 (优于99%的律师)

版权所有:黄蓉律师IP属地:云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11272 昨日访问量:25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