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律师
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13888559791
咨询时间:09:00-20:00 服务地区

继承权丧失及其特点

作者:黄蓉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5次举报

继承权丧失及其特点

继承权丧失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

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只要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相关阅读:

遗产继承的顺序什么情况下继承权丧失

遗产继承的顺序什么情况下继承权丧失一、遗产继承的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更多]

黄蓉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1年
  • 13888559791
  •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1.68%的律师)

  • 用户采纳

    41次 (优于96.6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4次 (优于96.8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7285分 (优于99.3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208篇 (优于98.99%的律师)

版权所有:黄蓉律师IP属地:云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74355 昨日访问量:33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