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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鼎麒律所

作者:黄蓉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94次举报

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就购买了房产、股票等,这些财产在结婚之后形成了不错的收益。但由于财产本身是属于婚前个人所有,而收益则属于婚后得到的,那么,这部分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此,我国现行法律中有相关规定,但具体到“收益”的界定就需要考量一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因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更好的让大家理解这一条,我们首先要明白几个法律名词。



什么是孳息和自然增值?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它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又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或按照物的用法而产生的物。如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法定孳息是指物因某种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银行利息、房屋租金等。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协作劳动、努力或管理等并无关联。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由于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市场行为作用的结果,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将该部分增值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下面再通过几个例子进行说明:


场景一


问:结婚前TA有100万银行存款,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个人财产在婚后所取得的存款利息,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因而属于个人财产。


场景二


问:结婚前TA买了一套房子,但这几年房价上涨了,增长的这部分钱我能分到一份吗?

 

答:不可以,房价上涨属于自然增值,将该部分增值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场景三


问:结婚前TA买了一套房子,婚姻存续期间TA将房子出租,所获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房屋租金是依据租赁合同收取的法定孳息,应归租赁物的所有人所有。但是,租赁房屋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需要付出时间、精力与劳动,租金的获取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有密切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经营行为,可认定为经营性收益。因而对该租金性质的认定应当结合夫妻双方是否对该房屋提供管理或者劳务而进行界定。


场景四


问:结婚前TA买了一辆车,结婚后把车辆卖了投资股票,股票的收益我能分到一份吗?


答:

1.婚后无操作仅持有的,由于此过程无须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物质和劳动投入,仅为一方个人股票因市场行情的变动而产生的被动变动,属于自然增值。因此,无论股票增值还是减值均为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存在买入卖出操作的,由于操作行为是需要夫妻一方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做出的,其收益取决于炒股人的管理,而这同时需要夫妻中的另一方在其他方面更多的付出,因此,将此类行为理解成为一种投资行为,一种主动的增值更为妥当,对于婚后操作后的股票收益应被认定为系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3.婚后股票变现的,基于上述分析,如果婚后一直没有操作而直至变现前,那么变现后的财产本金和增值收益均为个人财产。如婚后存在操作行为,那么变现后只有本金为个人财产,增值收益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中《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一方个人财产婚后收益问题的认定与处理》一文的观点也认为: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股票、基金等,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其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进行买进与卖出的操作,离婚时的账面收益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


场景五


问:结婚前TA持有某公司股权,婚姻存续期间TA获得不少股息红利,后又将股权转让他人,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司法实践中分二种情况,第一,如果夫妻双方对股权没有任何的付出,未参与公司生产经营,也未付出劳动,那么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自然增值,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第二,若有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维护,或者涉及到对于公司股权的投票,表决等事宜,股息红利的多少或股权转让增值与TA对公司的权利义务行使有关联性,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上述举例说明,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的关键在于正确分辩孳息和自然增值所获的收益。根据财产种类的不同、收益性质及收益产生的方式,以及收益的产生是否与夫妻双方的人力劳动、投资、管理行为有关。


本文仅就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所产生的收益认定的常见情况做出列举解读。如果在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分割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咨询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桃花岛”婚姻家事专业化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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