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蓉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32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委托人段XX与徐XX于2011年登记结婚,后因徐XX出轨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夫妻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已经有三年多。在徐XX起诉前,两人曾协商过离婚事宜,主要的争议焦点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鉴于徐XX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段XX特委托云南XX的律师应诉。
【案件经过】
云南XX接受段XX的委托后,律所立即指派资深律师对案情做了确认,了解双方感情存在的问题,子女情况及共同财产情况。经承办律师分析后发现,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徐XX出轨,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两人自分居后,段XX独自一人照顾孩子,徐XX基本没有尽过抚养孩子的义务。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调解过程中,承办律师提出由徐XX为自己的行为向段XX赔礼道歉,最终促使双方调解成功。
【案件结果】
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徐XX与段XX自愿离婚。婚生子由段XX抚养,由徐XX自2020年4月起通过段XX的银行账户每月向其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其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的抚养费9000元于2020年4月20日前支付,以后每年的抚养费分两次支付,于当年度的3月1日支付上半年抚养费6000元,7月1日前支付下半年抚养费6000元。
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
【鼎麒说法】
本案结案方式属于法院调解离婚,即通过律师和法官的沟通、帮助、促成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本案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是:1.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4.是否可以要求徐XX支付过错损害赔偿的问题。
结合本案分析,首先,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问题,段XX是本案的被告,只要段XX同意离婚,双方在本次诉讼中便能解除婚姻关系。其次,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孩子一直是跟着段XX生活,徐XX从未尽过抚养孩子的义务,而且徐XX也不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因此段XX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几率非常大,但是主要的争议点是孩子的抚养费数额问题。此外,关于财产的问题,双方分居多年,没有共同的存款、房产,涉及到曾经购买的车辆、和第三人共同开店的事宜,段XX并没有实际信息,也没有很高的期望。最后,对于过错损害赔偿金,段XX在案情确认中是表明需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但是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主要的关注点还是在孩子的抚养费上。
本案的主要难点是时间短,而且段XX在外地,无法直接面对面的与承办律师沟通,双方只能通过电话联系。另外段XX对徐XX有外遇的事情始终难以释怀,对此,在调解过程中承办律师提出让徐XX给段XX郑重地进行赔礼道歉。最终段XX接受了徐XX的道歉,解开了多年未释怀的心结,双方最终得以调解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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