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袁XX诉被告余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袁XX于2018年1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原告撤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袁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928元,减半收取计5964元,由原告袁XX承担。
发布者:金晓红|时间:2020年07月22日|28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袁XX诉被告余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袁XX于2018年1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