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艳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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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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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或补偿?

作者:贾艳蕊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5次举报

?民法典规定: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不提起离婚诉讼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等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贾艳蕊,医科大学毕业。曾从事医疗相关工作,对于医学基本知识、医院和医生的工作都比较熟悉。后通过司法考试,从事律师工作。自...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大连
  • 执业单位: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220********3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