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结果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贾艳蕊律师的诉讼主张及提交的证据材料,对本案事实作出全面认定:确认原告在双方交往期间共向被告转款 119400 元的事实,认可被告所述两笔 1 万元为借款,依法应予返还;对案涉款项中数额较小的部分认定为自愿赠与,不予支持返还;对其余数额较大的 67000 元婚约财产,认定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被告应予以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 87000 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688 元,由被告负担 1959 元,原告负担 729 元。本案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成功追回大额婚约款项,贾艳蕊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的财产权益,案件取得圆满胜诉结果。
贾艳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