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贾艳蕊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1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老王40岁了,被刑事拘留,老王的母亲只知道与毒品有关,托人辗转找到律师,需要律师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经过于老王母亲交流得知老王涉嫌贩卖毒品罪,已经被刑拘。
律师办案经过以及辩护思路
律师受理案件以后,及时在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老王在山上发现了野生大麻,采集回家,出于好奇自己尝了尝,并且送给朋友一部分,还卖了几包给他人,因此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监察院后,律师通过详细的阅卷,再次梳理案件事实,认为老王是构成贩卖毒品罪的,但情节轻微。老王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这一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律师建议其认罪认罚,尽快退缴违法所得,争取从轻处理。
在案件移送到法院进行公诉时,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犯罪嫌疑人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自愿退赃退赔、缴纳罚款等法定或酌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一年。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