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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超过1年,员工还可以追讨吗?m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108人看过


老板拖欠工资超过1年,员工还可以追讨吗?

  按规定,老板与员工约定了支付工资的时间,员工按约定付出相应的劳动后,对方要按约定时间发工资。不过,有些老板为争取时间,可能会找借口说服员工,而员工为保障能够顺利拿到工资,就会同意对方的请求,结果导致时间一再被拖延,并被老板拖欠工资超过1年。这时候,就要先确定是否会超过诉讼时效。

  按规定,老板拖欠工资超一年的,并不意味着员工将不可以继续追讨,具体处理如下:

  1、如果员工没有离职,双方依然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可以随时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及相关损失。

  2、如果员工已经离职,并且已经被拖欠工资超过一年,期间又未采取其他措施追偿的,那么一旦过了劳动仲裁的的时效,可能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不过,被拖欠工资后,期间员工有持续采取向老板追偿,或向有关部门寻求救济帮助,或存在老板承诺付款等情形的,那么仲裁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并可以申请仲裁向老板追偿。

  并且,中间找过对方追讨工资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追讨工资的短信、电话以及录音等,只要能够证明中间找过对方索取工资即可。

  最后,其实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老板未发工资的,员工就要注意及时采取维权措施,一旦拖欠时间较久,超过一年时间的,中间有主张工资利益的,就要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并且,被拖欠的工资较多,比如较多个人被拖欠工资的,那么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最好事先找律师董补民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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