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的常见证据
民间借贷案件中,最常见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等。
1、当事人的陈述
是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有关言语行为的概称。当事人就案件事实的陈述如借贷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等;但并非所有的当事人陈述皆可作为证据,只有能够证明案件情况,对查明争议事实有法律意义的当事人陈述方可成为证据。有些案件当事人主张以现金交易,没打借条,仅有当事人的陈述,此类案件的处理对当事人和对法官都是考验。
2、书证
民间借贷的书证主要有:借据(有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形式)与支付凭证(有转账凭证、收条等形式)。借据用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支付凭证用以证明借款的支付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