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董补民律师
执业资质:1620919**********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3日|分类:继承 |300人看过
继承的房产给子女须办赠与公证
将继承后的房产过户到何人名下时,他称直接给儿子。工作人员提醒,这种情况还需要办理一个赠与公证,房产的产权人才能变更为其儿子。
公证处介绍,根据许经父母的遗嘱,许经才是房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按规定,产权只能过户到许经名下,许经想直接把产权过户到其儿子名下,必须由他将房产赠与儿子,并办理赠与公证,产权管理机构才会办理过户手续。
最好事先找律师董补民详细咨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