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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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02月12日|分类:抵押担保 |404人看过

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章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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