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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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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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02月12日|分类:法律顾问 |298人看过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企业行为。要保证企业法律顾问全面地履行职责,必须有组织上的保证,首先,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机构应当健全,即保证国家有关部门或组织以及企业依法对企业法律顾问进行有效的组织、控制、监督和指导。其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应当健全。最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要受企业多方面的约束:一是企业法律顾问一般要从业于法律事务机构;二是企业法律顾问要服从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三是企业法律顾问要取得企业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因此,企业法律顾问执业离不开组织保障和约束。具体而言,企业法律顾问组织制度应包括主管机构、协会管理、法律事务机构设置、总法律顾问和责任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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