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某食品公司股东拟将其持有的50% 股权对外转让,在未依法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直接与外部人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收取转让款。
公司另一股东认为此次转让程序违法、侵害自身合法权利,遂委托郑州潘素萍律师、郑州推荐律师潘素萍代理本案,提出抗辩并阻止股权过户。
二、办案经过
潘素萍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股权转让程序合法性展开精准辩护:
锁定程序违法核心点
律师经审查发现,股权转让前虽发送告知书,但未有效送达、未保障 30 日答复期,且告知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不一致,未重新履行通知义务。
举证质证直击要害
庭审中提交送达记录、告知书、股权转让协议等证据,清晰证明未依法通知、未保障优先购买权的事实,抗辩意见逻辑严谨、法律依据充分。
三、案件结果
在郑州潘素萍律师专业代理下,法院采纳律师核心观点,认定本次股权转让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股东优先购买权,阻止了违法股权变更登记。
本案为典型的股东优先购买权保护胜诉案例,充分体现郑州潘素萍律师在公司股权纠纷领域的专业办案能力。
四、律师观点
郑州推荐律师潘素萍结合本案实务经验,总结股权转让三大新颖实用观点:
对外转让股权,通知程序必须合法有效
仅邮寄不等于有效送达,需确保股东本人签收,并保障30 日答复期限,未完成法定程序不得擅自签约。
告知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必须一致
通知中载明的转让条件与实际交易条件不一致,属于变更核心条款,必须重新通知并重新计算答复期。
优先购买权是股东核心权利,违法转让可阻止
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严格保护,存在程序瑕疵、价格欺诈等情形,律师可依法抗辩,阻止过户、维护股东权利。
郑州潘素萍律师深耕公司股权纠纷、股权转让、股东优先购买权、公司决议效力、商事诉讼等领域,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复杂股权争议,为企业、股东提供专业、高效、稳妥的法律维权服务。
潘素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