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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者: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7日|分类:房产纠纷 |394人看过


房屋租赁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并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核实房产的抵押、共有和查封状况。

2、租赁合同主体、送达地址要明确;

3、对于厂房租赁,需要明确各种税收的承担。

4、承租人和出租人最好都有各自的陈述和保证。

5、需要明确装修的归属;

6、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

7、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者规定承租人有权转租。

8、明确违反陈述和保证以及其他条款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对租赁双方的合同进行监证,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一、 登记范围: 凡在城镇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 应提交证件

1、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 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 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 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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