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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要想不“扯皮”,你必须先明白这两件事

发布者: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2月05日|分类:房产纠纷 |532人看过

如今房价高得离谱,如果没有父母帮忙,大多数人都在城市里买不起房,因此租房子就成为了无奈之选。但据顶泰律所了解,由于租房子陷阱多,所以房屋租赁纠纷时常发生,常常使租户和房东不欢而散。

那么租房子怎么才能不“扯皮”呢?在顶泰律所看来,作为一个租房者,在租房时游戏要先弄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可以享受,又有哪些义务必须要遵守,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顶泰答疑:租户有哪些权利?

1房东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户使用的,租户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给租户造成损失的,租户可以要求房东赔偿

   2租户发现所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房东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自己正常、安全使用的,可以要求房东负责修理还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还有权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3房东要出、转租已出租的房屋时,现租户有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如果房东未按规定通知租户,应负责赔偿损失。

顶泰答疑:租户有哪些义务?

1租户要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否则除补交租金外,还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租房合同被房东单方解除的危险。当然,如果提前跟房东沟通好,延迟一些时间支付也是没问题的。

   2租户应对出租房屋使用适当,如果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要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要对房屋进行装饰改造,经房东同意才能动工,否则会因房东的一句话让你做“白工”。

3、租户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租户支付违约金。当然,这里说的是不得“擅自”行事,如果征得房东同意,那就不算违约

   

房屋租赁陷阱多多,网络骗局更是猖獗,所以租房子要不想不被坑、不扯皮,租户除了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还得小心行事才行。顶泰律所在此建议大家,看房时最好找朋友同行,签合同则得看清条款,以免日后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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