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赠与的角度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简单的说,送给你的东西和钱,是可以打嘴pao的,男孩子每天说要送你一套房子一辆车,只要没写上你的名字都可以撤回。所以大家要注意到公证这一特殊情况,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能撤销。当男朋友承诺要送你几百万的时候,记得带他去公证处做公证。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很多前男友在起诉时,都会以“附条件的赠与”为由,也就是说送红包是以“结婚”或者“在一起”为条件,参照上述法律要求返还赠与。
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当由对象证明该附条件,较难举证证明,同时红包有不定期、数额大小不一、支付方式多样的特性,被认定为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的可能性极大!
再者从民间借贷的角度来看
一般是对象拿着转账凭证,说是你找他/她借的钱要求归还欠款。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的趋势为转账凭证+借款合意,主张民间借贷的前男友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过借款的合意,也就是你找他借过钱,他答应借你。若支付方式多样(微信、支付宝等)、金额大小不等或者有特殊含义(520、888)以及发生在特殊日子,是非常难认定为民间借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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