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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案析 | 职业类别不符遭拒赔,泽良律师层层突破,全额获赔22万元!

作者:黄思君律师时间:2024年05月21日分类:团队亲办案例浏览:221次举报

案件背景

范大哥是一名从事室内室外成套装饰装修的工人。数年前,他考虑到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因此未雨绸缪地为自己投保了两全险,并将身故受益人设为了年幼的儿子,以求得一份安心,为家庭增加一份保障。

然而,命运弄人,就在多年后的2022年底,范大哥在高空作业时不幸坠落,虽经抢救,最终因伤势过重宣告不治。事故发生后,范大哥的妻子周大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希望能够获得经济上的一些补偿。

然而,保险公司却以范大哥职业类别不符合承保条件为由,拒绝了赔偿请求,理由是投保时职业写的是室内成套装饰装修工人,但是出险时确是从事高空作业的室外刷墙工人,风险系数严重不符。


保险拒赔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范大哥的家属经历了从悲痛到愤怒,再到求助无门的心理过程。经历了多次与保险公司的沟通无果后,周大姐决定寻求法律的途径维权。

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为周大姐提供了免费咨询,并详细解析了相关法律规则、介绍了类似案例,让周大姐对案件抱有了更多的信心,最终,周大姐决定委托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全权处理她的案件,帮助她争取应有的权益。

 

委托泽良

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精心准备,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黄思君律师指出:
 1  | 范大哥投保时客观上不存在未如实告知情形,案涉保险合同未曾出示过所谓的能够承保的职业分类表,条款中也未就职业类别未如实告知约定任何责任免除条款,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保险金无法律及合同依据。
 2  | 范大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急诊诊疗记录已经足以证明范大哥系意外身故,保险事故发生后周大姐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及时报险,而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未及时履行任何保险事故的查勘核实义务,以范大哥不构成意外身亡无任何依据

 3  | 即便范大哥存在未如实告知情形,保险公司在知悉后未在三十日内解除保险合同,且案涉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至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已经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解除合同,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最终结果

经过激烈庭审,法院最终支持了黄思君律师的观点,判决保险公司向范大哥的家属全额赔偿220000元保险金。这一判决不仅为范大哥的家属带来了经济上的救济,更为他们心中的不公带来了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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