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法院走进社区开庭审理一起物业纠纷案件

11月16日上午,南京市六合区法院大厂法庭开展巡回审判进社区活动,赴大厂街道湖滨社区开庭审理一起物业纠纷案件,二十余名社区居民旁听庭审。

(图:原告席左二李正律师,左一李永标律师)
上午9:30,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官金鑫的主持下,双方依次陈述主张,有序开展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大厂某物业公司要求被告徐某缴纳物业费,徐某代理人、其丈夫表示不交物业费的原因是自己家在停车位上的车辆被划,而且自己家房门损坏、墙体开裂没有得到维修。物业公司代理人认为被告所说的房门属于个人保养范围,车辆被划应向侵权人主张。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院不再进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判决。
居民认真旁听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对案情展开了讨论。本次庭审进社区对于社区居民如何依法妥善处理物业矛盾纠纷具有较强的法治教育意义。(宁六法)
来源:新华网http://www.js.xinhuanet.com/2017-11/22/c_11219958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