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频发,在不能显著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情况下,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赔偿受害人的问题,本文就几种特殊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的划分问题做一下简单论述。
一、代驾过程中发生事故
随着国家对醉驾行为的严格控制,“代驾”行为也就伴随而生。在一定程度上不得不承认代驾行为的出现降低了醉驾引发事故的风险。那么,什么是代驾呢?代驾如果引发交通事故后责任该由谁承担呢?代驾是指车主聘请专业驾驶人员将其送达指定地点并支付一定费用的有偿行为。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代驾行为需要什么资质、产生不当后果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尚没有明确规定,在发生状况的情况下一般根据个案处理。由于我国对于代驾行为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一般存在个人和公司并存的代驾行为,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而且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这种行为就不被禁止。目前代驾市场并不规范,代驾之前也往往没有意识到发生事故后的情况。下面就代价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责任简单说一下。
为保证车主和代驾公司双方的利益,建议代驾尽量签订合同,以防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代驾主要有下面几种类型
1、酒店代驾
酒店为招徕生意,专门为喝酒后的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如果司机在代驾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致使顾客或他人受伤,酒店不能以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为由而免责。因为酒店为饮酒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是酒店招徕生意的一种手段。这种代驾服务其实是餐饮合同的延伸,酒店有保障顾客消费安全的义务,不能以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为由而要求免责。
2、个人有偿代驾
个人提供有偿代驾服务的,饮酒司机雇请他人代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伤,雇员在从事雇佣劳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的,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3、个人无偿代驾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代驾者与车主之间形成一种帮工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帮工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帮工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4、代驾公司代驾
依照法规,公司职员在完成公司指派的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所谓套牌车就是没有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到交管部门领取牌证,而是通过仿制、拼接等技术手段制造与别人的车辆同样车牌,甚至包括他人的行驶证也一并复制的机动车。由于对套牌车的处罚仅有扣车、扣留、罚款等,处罚较轻,导致套牌车现象越来越突出,危害较大。尤其是容易诱发交通事故,放在了被侵权人求偿不能的风险,多数套牌车在造成他人损害后,套牌机动车所有人要么驾车逃走、要么弃车逃走,导致无法查到真正的套牌车所有权人,以及该套牌车无责任保险,赔偿救济最终落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明确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时,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与其承担连带责任。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与套牌机动车所有人均无法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其机动车不在现场,原则上由套牌机动车所有人独自承担赔偿责任,而不宜让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
三、试乘试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近年来,试乘试驾活动已成为汽车销售商的常规销售手段,也是消费者购车前必不可少的环节,却逐渐成为交通事故发生的隐患,因赔偿责任主体等争议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愈加增多。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之间签订《试乘试驾同意书》等类似协议系双方间成立提供/接受试乘试驾服务的合同关系,试乘试驾活动并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汽车销售商对试驾时间、路线等方面往往会做出一定的限制与规定,特别是试驾时间较为短暂,故试驾者并不享有基于占有的使用及收益权。就汽车销售商而言,其通常会指派相关工作人员作为陪驾人,试驾车辆并未脱离其实际占有与控制。所以试驾车辆的占有并未由汽车销售商转移至试驾者。在试乘试驾活动中,试驾者更多的是借助试驾行为来了解该车的性能情况,认识试驾车辆作为待售商品本身的交换价值,汽车销售商并不能摆脱责任。
因此,涉案车辆的交强险首先对外承担赔付责任,在对外关系方面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可视作一个整体,从这一角度看可考虑课以连带责任。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的共同责任确定为按份责任较为合理。至于分别承担的责任大小,应当考虑过错以及原因力与损害后果的关系综合判断。
四、代客泊车发生交通事故
一、代客泊车虽然不收取费用,但免费不意味着免责。代客泊车是酒店自愿提供的,建立在消费者消费的基础上,是一种附随义务。作为酒店的消费者,酒店在为消费者提供泊车服务的同时,应该保证消费者车辆的安全,出现了车辆损坏情况,应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酒店与消费者存在消费合同关系,在代客泊车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责任应由酒店承担。也就是说,只要车钥匙交给了服务场所认可的正式代客泊车人员,车主领取了相应证明,则车主与酒店之间就具有了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一旦发生事故造成车主损失,酒店肯定要承担责任。
三、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首先应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对于超出“交强险”之外的损失,应由酒店来承担。
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酒店代客泊车的人员不是合格的驾驶人,那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无证驾驶属于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此时的全部责任应由酒店承担。(2)如果酒店代客泊车的人员是合格驾驶人,则车主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同时,如果是因为酒店原因造成车辆损失的,则保险公司有权向酒店追偿。
五、陪练发生交通事故
许多刚刚拿到驾驶证的“本本族”倾向于找一个驾龄长、技术娴熟的驾驶员从旁指导开车,从而使自己尽快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驾驶员。在这种特定的市场需求下,汽车陪练服务行业悄然兴起。
1、驾驶人与陪练机构
驾驶人与陪练机构之间一般由双方签订合同,由驾驶人支付一定的费用,陪练机构提供相应的陪练服务,因此,这种形式下,驾驶人和陪练机构之间形成了一种消费性服务合同关系。
2、驾驶人与个人陪练
驾驶人与个人陪练又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个人无偿陪练,主要发生在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其性质更像是无偿帮工;二是个人有偿陪练,一般是个人提供陪练服务,驾驶人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个人有偿陪练与陪练机构的服务的区别主要在于,个人有偿陪练一般对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无明确约定。
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一般都应当听从陪练人的指挥。因为驾驶人一般不熟悉路况而且驾驶技术不娴熟,无论是路线的选择还是驾驶技术的操作都要受到陪练人的指导、指挥,陪练机构和驾驶人通常也会在陪练合同中约定,驾驶人(学员)在练车过程中必须听从陪练员的指挥。而个人陪练与驾驶人之间,驾驶人通常也会依赖于陪练人的指挥。
上述几种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大多法律规定不明确,需要工商行政管理、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对相关行业的市场准入、工作人员的规范要求等相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从源头上管理好代驾、陪练行业,以促进这些服务行业的发展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