茆文波律师网

维护您的权益,维护我的信誉!

IP属地:江苏

茆文波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8:00-22:00

  • 执业律所:江苏海滋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961307885点击查看

A与连云港XX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茆文波|时间:2020年06月28日|11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尤胜燕与连云港育生堂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苏0706民初1859号 原告尤胜燕, 委托代理人A, 被告连云港XX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A与被告连云港XX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B于2016年4月19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规避法律的行为,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A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代理审判员A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B
  • 全站访问量

    84303

  • 昨日访问量

    30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茆文波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