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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练虎律师转载: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2018-12-14

发布者:练虎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 |370人看过举报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满足法定条件,需要到法院起诉;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变更抚养权。那么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和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又是怎么写呢?下面练律师18244443833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法定条件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

  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变更抚养权起诉状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

  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月×日

  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__自 年 月 日起由女方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 男方__ 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于每年的12 月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没有抚养的一方每个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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