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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其中一孩子非亲生,抚养费该如何划分?

作者:营猛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9次举报


2012年,陈大明与李芬芳步入婚姻殿堂,先后生育了儿子小明和女儿小芳,凑成一个“好”字。本是甜蜜的一家四口,直到2019年的某一天,陈大明无意中从妻子手机中发现她和别人的暧昧信息,才得知自己被戴了“绿帽子”,遂与李芬芳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明由陈大明抚养,女儿小芳由李芬芳抚养,双方都有探视权。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平息了,然而没过多久,陈大明像往常一样接女儿小芳来家玩,邻居却突然对他说:“你女儿怎么和你一点都不像呢。”邻居的一句无心之言让男子心生怀疑,再三思量后,他决定带女儿去做亲子鉴定,鉴定排除了陈大明女儿的生物学父亲

这对于陈大明来说如同晴天霹雳,和自己同床共枕的妻子婚内出轨,连疼爱有加的女儿也非亲生,他将李芬芳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李芬芳实施婚内出轨并生育女儿小芳,陈大明与女儿不存在父女关系,对其不负有抚养义务,但实际与李芬芳共同对其进行了抚养,陈大明可要求李芬芳返还对女儿的抚养费,对于陈大明要求李芬芳返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根据两人所在地生活水平及共同抚养女儿的期限,酌定李芬芳共应返还陈大明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七万余元。

法院判决后,陈大明冷静下来再想了想,女儿小芳不是自己亲生,自己本就没有抚养义务,但儿子小明是他和李芬芳亲生的,那么李芬芳也应承担儿子的抚养费用,于是再次将李芬芳告上法庭,要求她承担儿子小明抚养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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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江苏-扬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1020********1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