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案件应该作无罪辩护?根据二十年的执业经验,个人认为,无罪辩护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案件确实定罪的证据存在合法性、关联性个和真实性的问题,而且无法补正无法合理解释。或者尽管被告人有检察机关指控的行为,但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即所谓的法无明文不为罪。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坚决不认罪的案件。
3.承办律师依照自己的专业认知,确信无罪,而且敢于据理力争到底,为人辩冤白谤。
4.尽职尽责的司法承办人员,有底线有担当的司法承办人员。
上面罗列的是无罪辩护应当具备的条件,我认为缺一不可。假如说,非要给上述条件的重要性排序的话,我认为,排名第一的就是第1点,这一个条件是无罪辩护的先决条件和客观基础。排名第二应该是第4点,尽心尽责,有底线有担当的承办人员才能把好司法的最后一道关口。排名第三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坚持,没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坚持,几乎不能支撑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因为不小心辩护律师就会被解除委托。无罪辩护最后的条件是辩护律师的专业认知,而且敢于据理力争。
当然,也有特例,就是被告人认罪,辩护律师也作了罪轻辩护,而法院判决无罪的情况。但,那种情形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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