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检察院找经办检察官提交法律意见,他很热情地接待我。他说,他是我今日头条的粉丝,经常看我的文章,许多观点他很认同。由于律师和公诉人的立场不同,所以对案件的解读有分歧很正常。但是最终都是为了还原事实真相,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特别是我的文章很实在,很现实,不隐瞒,不装逼,很有亲和力。
十二月份去江西抚州与抚州律协业务交流的时候,不仅有几个律师告诉我,他们是我的粉丝,经常看我今日头条的文章。
某次到三明遇见几个同行,其中也告诉我,他们几个关注我的头条号。
我头条号里有不少是同行,还有不少是体制内的法律共同体的成员。我们偶尔会就某些分歧发表各自的观点,业务上的讨论……
每次遇到陌生人时,他们说,曾律师,我喜欢你的文章,我是你的粉丝。
这个时候,我总是觉得有那么一点自豪。所以,许多亲友告诫我文章不要轻易发表时,我很感谢他们的关心和担忧,但是,手贱,每天不写文章就会手痒痒的,在办案过程中,在看到一些报道时,总会有一股冲动,要通过文章发泄的冲动。
所以,只能调整文章的内容,写一些专业,写一些兴趣爱好,尽量对敏感性问题发表看法。如果真的有看法,也不要发表出来。
很喜欢遇到陌生人对我说:曾律师,我是你的粉丝,我喜欢你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