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律师

  • 执业资质:1350620**********

  • 执业机构:福建悦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犯罪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人,往往是善与恶并存的共同体

发布者:曾献猛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1日|分类:人身损害 |829人看过


    2013年间,我代理了一件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是一个六十出头的老人,故意杀害三条人命,一对夫妻和他们的孙女,可怜连那个不满五岁的孙女,也遭了毒手。如果仅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是一个极为凶残的罪犯,穷凶极恶罪大恶极罪不可恕。但是,在被告人被关进看守所之后,乡里乡亲陆陆续续都到看守所去给他送钱,截止开庭之前,到看守所给被告人送钱的,竟然有七百多人,少则一两百,多则七八百。

      听说,被告人平时乐善好施,村里的路坏了,他就自己去修路,水管破了,他就自己掏腰包买配件自己去修,路人自行车没气了,或者轮胎破了,他就帮忙补胎……他做这些事都是公益的。所以村民都很敬重他,也可怜他,同情他。

      人往往不是单纯的善或者单纯的恶,善良的人,有时也会露出恶的一面,凶残的人,有时也会有善的一面。

      也许,这样的人性,才是真实的人性。在那个被告人被执行死刑之后,我写了一篇断了翅的天使纪念他。因为他,我很想写一些关于看守所里的百味人生,但一直无法静下心来写。

      杀人犯也有善良的一面,只是他由善变恶,经历了我们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人,往往是善与恶并存的共同体。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