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陷入刑事法律风险了,他们和家属通过什么途径找到律师呢?而律师接手案件之后,他们通常又是怎么做的呢?通常可以有几种套路呢?
一、当事人最想要的律师
1.当事人请律师,首先想到的是亲朋好友中,谁是体制内的,而且位置最高。就想方设法找到他,请他帮忙,要么找关系捞人,要么请他推荐律师。
2.当事人请律师,如果身边没有当官的,就会选择最富有的。他们认为,富有的人,肯定会跟政府部门公检法人员有很多关系。所以,当事人找到身边最富有的亲朋好友,也是为了找关系,找不到关系也是为了让他们帮忙推荐律师。
3.当事人请律师,有时会有一些自称关系很硬的经常帮人捞人的,有时会主动找到当事人,或者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找到他们。
4.有些当事人没有任何关系,那么,他们就会找身边打过官司的亲朋好友,让他们介绍经验,推荐律师。
5. 这几年,逐步有一些家属通过网络找到律师,这与网络推广有关。这两年,连一些知名的刑事大咖,也玩起网络带货直播。而我,因为喜欢写文章,也获得了一些受众的认可,也有一些业务源于网络。
二、律师刑事辩护的套路。
1.传统型,各大欢喜型。刑事辩护三大宝,自首立功态度好。司法工作人员经常会说:你没犯罪怎么可能被抓?人家为什么不抓别人却抓你?他们颠倒了因果关系。应该是犯罪了才被抓,而不是被抓了就是犯罪。这种强盗逻辑,却在许多公检法司当事人心目中得到认可。在这种辩护策略(套路)上,有官方背景的律师非常吃香。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这类辩护策略的分数。
2.死磕型,典型的程序辩护。我把死磕辩护套路归纳一下,发现他们最喜欢使用的就是“管辖,回避排非”三大宝,赢得一部分当事人的认可,特别是自认为被冤枉的,被刑讯逼供的。原本刑事辩护对于公检法司之间,是对事不对人的。但由于这一类辩护的套路,无论是回避,管辖还是排非,甚至是法院门口翻筋斗,给法官送红薯的行为,经常与司法机关发生剧烈碰撞,所以最不讨司法机关喜欢。事实上,我们这些普通律师都在享受他们为律师同行争取到的各种权利福利。我当不了他们,但是,我的内心却对他们无比崇敬!
3.技术型辩护,也是我最近一直思考的辩护类型。所以,我把整个刑事辩护过程,分成六个相互配合的模块:阅卷、会见、发问、质证、辩论和沟通。并且结合自己近二十年的经验,写成《刑事辩护六项技能》一书。
4.应付型辩护。这类刑事辩护收费亲民,赢得广大客户的喜爱。他们也经常使用自首立功态度好这三大宝,只是他们没有红顶背景,没有勾兑本领,没有专业支撑,他们是以低价来赢得客户。这类辩护是最不负责任的,但因为事关当事人的腰包,加上当事人对刑事辩护的不理解,成就了这样辩护的存在。
三、存在就是合理
每一种类型的辩护,都会有相对应的客户群体。我经常说,有些当事人目的就是想请个律师,并不是要请个什么样的律师。就像有些人就想吃饱饭,五块钱一份汤面和一百块钱一碗汤面,对他们来说区别就是价钱,所以他们往往选择吃五块钱的。
有些当事人请律师,是想请能够帮助亲人的,所以他们会用心挑选。但因为聘请刑事律师往往是人生第一回,所以找人介绍。就像有些人想吃口感好的汤面,他们不管价钱,不管服务,不管材质,只要味道好。有些人不仅想吃汤面,还想在环境优雅的面馆或者五星级酒店吃,吃面不仅是味觉的享受,也是视觉和接受服务的享受。
不一样的当事人,选择不一样的律师。存在就是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选择适合自己风格的辩护套路就好。
最后,无论我们想当什么样的律师,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来赢得什么样的当事人,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