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漳州有91家律师事务所,其中有46家个人所,44家合伙所,1家国资所。为什么很多律所不愿意做大?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律所做大了,容易产生利益冲突。
比如,有些律师有好几十家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单位,如果一个律所有一两个这样的律师,其他律师基本上接不了与政府的官司。
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律所有两三个律师,他们的法律顾问单位有几十个,律所里的其他律师,不能接与这些顾问单位纠纷的官司,甚至经常会因为顾问单位之间的官司产生矛盾。
还有一种情况,毕竟地方律所,接的多数是本地的官司,往往原告和被告找到的是同一家律所,两个律师就会有一个不能接。这个时候,不能接案件的律师的利益就可能受损。有时,某个案件当事人跟同一个律所里的几个律师熟悉,请了这个,那个可能不爽,请了那个,这个可能心里不爽。
这样的利益冲突如果多了,律所自然会分。
二、经营理念不同。
如果一家律所里有某个律师压倒性优势,而且愿意分享他的案源,则还有可能压得住。但有一些崛起的律师,他们会因为自己的想法得不到支持,对律所的经营理念与老大有分歧,加上老大如果照顾不到位,这些律师想施展自己的才华,不甘屈之人下,就会想着离开。
三、税费的原因。
律所做大了,应缴交的税费也不一样。一个小规模纳税人的律所,仅增值税方面就差了三个点。而疫情这三年,相差更多。今年甚至差了六个点。这是什么概念呢?比如今年某律师在一般纳税人的律所执业,那他创收的律师费的一百万,则比在小规模纳税人的律所里多缴交6万元的税。6万元是什么概念呢?差不多请一个助理的费用。今年,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律所如果年创收400万元,增值税可以节省24万元,几乎是一家小型律所的经营成本。即便是平时,相差只有三点,也可以节省12万元。
当然,很多律所不想做大还有其他原因。但我想,主要的原因就是上述的三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