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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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犯罪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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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某公司高管聊强奸的刑事法律风险

发布者:曾献猛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6日|分类:刑事辩护 |476人看过

      强奸自古以来就被认定为重罪的,执业二十年来承办过超过20个的强奸案,绝大多数是熟人之间发生的,而且是酒后发生的。


      某天下午,与某公司的高管聊法律顾问的工作,突然有人说起喝酒的事,于是我就聊起酒后可能发生的刑事法律风险,我讲了几个故事。


     1.十年前某公司尾牙宴,酒桌上大家畅饮,借着酒意聊一些颜色的话题。酒后,某高管送一名喝醉酒的女同事回去,结果路上却送到宾馆开了房,借着酒意和女同事发生关系,然后竟然把女同事留在酒店自己回家了。女同事醒来之后,发现身体异常并且在宾馆,问了同事知道是某高管送她的。这位女同事选择报警,结果这位高管最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2.某公司高管接待客户时,带了女同事一起接待。吃饭喝酒然后去KTV唱歌,唱完歌趁着酒意,带女同事到某个隐蔽的地方车震。震完高管送女同事回去,女同事回去后,同居的男朋友发现异常,逼问之下,女同事告知与高管车震,而且一再强调是被逼的,高管带她到隐蔽的地方,月黑风高,如果不和他发生关系,高管就要把他扔在那里,不送她回来,所以没办法只能从了。最终这个高管被判了4年的有期徒刑。


      3.某中层干部和未婚妻还有几个男女同事聚餐,期间这个中层干部发现聚餐的女同事有意思,对自己频频抛媚眼。聚餐后,这位中层干部将未婚妻送回家去,然后和两位男同事两位女同事一共三男两女一起去KTV唱歌,其中,有一对情侣。唱了一会儿,那对情侣先离开了,而这位对中层干部抛媚眼的女同事也喝高了。于是,中层干部和另一个男同事就将这个喝高的女同事带到宾馆开房。一路上,这个女同事借着酒意跟中层干部打情骂俏,并且频频肢体接触,让中层干部心猿意马,于是就在开房后与女同事做了羞羞的事,事后,女同事似乎意犹未尽,而中层干部的未婚妻电话催他回去。另外那个在旁边的男同事就催了先回去,他想趁着女同事意犹未尽的时候,跟女同事发生关系。结果,中层干部回去了,女同事一觉醒来发现身边躺着是自己不喜欢的那个同事,就选择报警。轮奸行为,更加恶劣。


      4.再讲最后一个故事,这个主角不是高管,不是中层干部,只是普通员工。那天晚上,这位普通员工和女同事喝酒,酒后约她到自己新租的房子。都说酒是色媒人,到了房间,两人便发生羞羞的事,这个男的发生羞羞的事之后竟然睡着了。等他醒来的时候,警察叔叔已经出现在他面前。


      所以啊,我说吃饭喝酒其实也没什么,但是别以为酒是最好的色媒人,借酒壮色胆。有个小段子,你不喝醉我怎么有机会?一旦女方喝醉,你和她发生性关系,这就是典型的违背女方性意志,是强奸行为。所以“你不喝醉我怎么有机会”应该解读为,你不喝醉,我就没机会吃公饭,住免费房子,该享受24小时有武警保护的待遇。


      讲完这四个故事,高管说,你应该开一场课,给大家普普法。


      我想,还真的可以以这个主题来一场普法讲座,顺便讲一些女孩子如何防范被酒后强奸,或者酒后被强奸如何及时报案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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