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简介:2019年3月,当事人程某在湖北省妇幼生产时认识了隔壁病床的范某,热情的范某一直喊程某“妹妹”,出院后双方便再未见过面。2019年10月,范某开始联系程某,以丈夫家暴、婚姻不幸、子女问题、生病住院、房屋出售需翻新、支付交易税费等各种理由博取程某的同情,每天多次向程某借钱,金额几十元、几百元、几千元至一两万元不等。2019年10月至2020年11月程某通过微信、支付宝每天多次向范某转账共计27万余元。程某甚至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时候,通过向身边朋友借款、刷信用卡等方式筹措钱借给范某。然而,程某借款给范某,范某并未出具借条。庆幸的是,范某在向程某借钱时,都在微信聊天时提到了借款,所有的聊天记录程某都保存完整。
因程某无力偿还朋友的借款,便开始找范某偿还借款。但是,范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程某委托本律师代理其提起诉讼。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将程某与范某之间所有关于借款的微信聊天记录都打印出来,附上相应的转账记录,制作对应的表格,并将双方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刻录成光盘,作为证据提交到法院。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支持了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作为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借款给他人的时候,一定要保持理性,综合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对方的还款能力以及可信度,像本案的当事人一样通过借钱筹措资金的方式借款给他人是不可取的。同时,借钱给他人时,建议能够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对借款方式、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进行详细的约定。如果确实无法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出具借条,需要保留好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