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开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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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有哪些内容

作者:童开智律师时间:2020年07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6次举报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二、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由,是无效的

(2)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3)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4)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6)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由,是无效的

(7)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8)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9)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童开智,男,汉族,法学本科。现为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律师。日常与本所郭王飞律师一同处理荆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荆州万达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荆州
  • 执业单位: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1020********1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