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张某某所涉及的故意伤害罪为重伤情形,按照法律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唐律师在侦查机关立案前便劝说张某某自首,为其后续争取缓刑奠定了基础。同时让张某某与受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唐律师在阅卷后认为案件存在多项程序问题,因此要求办案单位一一核实。案件前后两次退侦后由侦查机关撤回案件又再提起公诉。唐律师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后,前后做了两次认罪认罚,最终公诉机关同意给出缓刑的量刑建议。一审阶段,在有关单位不同意社矫的情况下,力争为张某某辩护案件的特殊性,向法院说明有关单位不同意社矫的理其实并不存在,有关单位并不了解本案的全部事实才片面的做出不同意。最后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该案件由于案件程序存在多项问题,从接手到判决前后跨度四年,最终张某某成功缓刑。
唐树斌律师